内容简介 |
一、本年鉴由文字部分和数字部分组成。统计数字是根据1987年各项统计年报加工整理汇编的。二、本年鉴中资料按我市行政区划编印的。凡注明“城市”的系指市内六区。未注明的系指全市情况。胶县系1987年批准改为胶州市,年鉴据此写为胶州市。三、年鉴中:列“一”的表示该项无事实不列数;“…”的表示数值过小,不足计量单位未列;“○”表示该项有事实但无数。四、本年鉴供内部使用,请妥善保管,市政府明文规定,各项数字不得随便对外公开发表。如因工作需要对外发表,务与市统计局联系,同意后始得发表。五、本市各单位一律以本年鉴资料为全市统一数字,不得随意改动。六、若汇编中有误,请批评指正。 |